网络江湖风起云涌。如今,IT行业早已成为创造财富的神奇天地,一系列新的秩序和规则正在建立。在这个过程中,法律也正在以各种各样的方式,渗透到这个行业的方方面面。 而在网络与现实间游走的IT人,是怎样在自己的创业历程中,了解法律,又掌握和运用它,为自己的事业保驾护航的呢?让我们走近三个IT行业的工作者,来共同品读他们的法治生活。 一场域名保卫战 赢得创业路上的巨大财富2007年3月,国内互联网第一股“网盛科技”的掌门人孙德良向媒体宣布,其旗下的“中国红娘网”以24.8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收购了国际顶级域名“hongniang.com”。 “此次重金收购的域名‘hongniang.com’看似繁琐,却是最能代表中国特色的红娘域名。”孙德良告诉记者,为了获得这个好域名,网盛科技曾多次与该域名的注册者协商,终于成功受让。 “域名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网站的成功与否。任何一家做网站的企业,都必须具备极强的域名保护意识。”这是孙德良创业多年来,最强烈的感受之一。而这一感受的获得,源于2001年一场轰轰烈烈的知识产权保卫战。 2001年10月,“网盛科技”的前身——中国化工网收到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(WIPO)的通知书,告知澳大利亚Orica公司已向WIPO递交了投诉书,要求“中化网”归还www.chemnet.com这一域名。 “chemnet”是由英文Chemical(化工)和Network(网络)简称组合而来,公认是最直观的“化工网”的意思。 早在创业之初,孙德良就想注册www.chemnet.com的域名,但因早已有人注册而未能如愿。2001年9月3日,孙德良偶然发现这一域名已经属于一家不知名的韩国网络公司。他当即致电该公司,双方在电话里达成了域名转让意向。9月5日,孙德良如愿以9000美元的低价购得了这个域名。 而在此之前,这一域名属于澳大利亚最大的化工企业Orica公司。2001年8月30日,该域名因Orica公司因没有及时续费被注销,随后被韩国公司注册。 中化网取得该域名的第四天,Orica公司就传来律师函,要求索回曾属于它的域名,并于9月28日向WIPO递交了投诉书。 根据WIPO的规定,Orica公司想要赢得官司必须证明三点:首先,Orica公司具有该域名的商标使用权;其次,Orica公司还必须同时证明杭州中化非法持有www.chemnet.com域名;第三,杭州中化恶意使用这个域名。 此前,Orica公司已在化工领域注册了几十类chemnet商标。“中化网”也同样具有chemnet商标权,其注册的chemnet商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38类国际互联网类商标权。这也就意味着,“中化网”与Orica公司同样有资格拥有chemnet.com域名,根本不存在非法持有的问题,恶意使用更是无从谈起。 然而让孙德良痛苦的是,他先后联系了许多著名律师事务所,竟没有一位律师肯接这个案子。理由是:这样的跨国官司没办过,不知怎么办或是英文看不懂。无奈,中化网只能自己动手,准备应诉材料。 在收到中化网的应诉材料后,Orica公司发现估计有误,中化网不仅存在,而且还拥有chemnet的商标,而他们提供给WIPO的“中化网不存在”的材料有假证嫌疑,于是态度开始软化。11月17日,Orica公司正式提出撤诉请求,WIPO做出了www.chemnet.com域名归中化网所有的裁决。 至此,“中国入世后跨国知识产权纠纷第一案”划上了圆满的句号。对于孙德良来说,这无疑是他创业路上的宝贵一课。 此后的2003年,孙德良以100万人民币的天价从美国人手里购得zj.com域名,创办浙江都市网,结果大获成功;2006年底,孙德良领导的网盛科技成功登陆A股市场,成为 “中国互联网第一股”。 孙德良明确表示,这次砸下重金收购“hongniang.com”,主要是为旗下的“浙江红娘网”进军全国网络婚恋市场作预热。记者了解到,“中国红娘网”已于2007年底正式开通,“剑指上市”的发展目标也已经明确显现。 “这个市场的潜力非常大。域名的成功获得,将使我们在市场的拓展上如虎添翼。”踌躇满志的孙德良将书写又一个财富神话。 一次维权官司 引发一个行业领域的畅想俞思瑛,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律师,2000年开始担任阿里巴巴中国法务代表。作为一个在法律和IT两个领域间游走的专业人士,她不禁感慨:“IT行业在迅速发展的同时,会接连不断地出现很多有别于现实生活中的法律问题。法制的健全,对IT行业的发展会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。”她接着给记者讲述了一个让她记忆犹新的官司。
[1] [2] 下一页
 【责编:Joya】 |